一、案件背景:刑事判决生效多年后突遭大额执行
委托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海市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决认定,委托人在侦查阶段已全额退赔任职期间的非法所得,且在判决生效后已依法缴纳罚金。
然而,2026年1月15日,上海市某区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扣划委托人银行存款人民币1,457,234.58元,并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委托人认为该执行裁定认定的事实不清、执行金额错误,遂委托北京民知律师事务所代理提出执行异议。
二、民知律师细致梳理证据,精准定位问题
接受委托后,民知律所律师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经仔细核查,委托人在侦查阶段已分两次向公安机关退缴款项,且未兑付金额非常明确。上述事实有公安机关出具的两份《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及《鉴定意见通知书》予以证实。
然而,上海某区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在《案件移送执行表》中列明谢明应在1,457,234.58元范围内承担退赔责任。律师团队认为,该金额恰为委托人已退缴金额的两倍,计算方式没有法律依据。据此向上海某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纠正错误执行行为。
三、历经波折,申请复议,终于纠正执行错误
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因谢明在刑事审判部门移送执行前已退缴在案违法所得合计728,617.29元,而执行机构在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中仍将该部分金额算作谢明仍应继续退赔的金额范围,存在错误。据此,法院裁定将执行通知书中谢明应退缴违法所得金额变更为728,617.29元,并将执行裁定书主文第一项中的金额相应变更。
民知律所认为异议裁定并未彻底纠正错误,向某区法院所属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复议法院审理期间,某区法院经研究后基于侦查阶段的司法审计结论,重新核算了应追缴金额,主动纠正了错误,复议法院对此事实在复议裁定中予以确认。
四、不负所托,锦旗致谢
案件圆满解决后,委托人专程向北京民知律师事务所赠送锦旗,上书“明辨是非、不平则鸣、伸张正义、维护公平”十六个大字。这不仅是对民知律所律师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高度认可,更是对北京民知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以专业服务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理念的充分肯定。
此次案件的成功代理,充分展现了北京民知律师事务所在刑事执行异议领域的专业实力。未来,北京民知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态度,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