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知律师事务所

BEIJINGMINZHI LAW FIRM

图片展示
图片展示

私人群里骂人也算寻衅滋事?民知律师:无公共属性,应从宽!

2026-07-10 00:00:00

浏览:

很多委托人问我们:“律师,我在网上跟人吵架,至于犯罪吗?” 答案是:至于。 本案当事人就因为在特定网络聊天群中多次发布辱骂内容,情节恶劣,被依法以寻衅滋事罪移送审查起诉。一旦定罪,人生将留下无法抹去的污点。


????案件回顾:

当事人周铁牛(化名)因纠纷在某私人社交群内发表辱骂言论。随后,案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检察院,面临刑事处罚。家属紧急委托民知律师团队介入。

⚖️民知辩护策略:

接受委托后,民知律师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并阅卷。我们认为,认定网络寻衅滋事,必须严格遵循“公共场所属性”与“实质危害后果”两个要件。为此,我们向检法机关提出了极具针对性的辩护意见:

其一,案发地系封闭私人群组,不具备“公共场所”属性。

寻衅滋事罪保护的是社会公共秩序。本案中,言论发布于成员固定、范围封闭的私人微信群,受众特定,未向社会公众扩散。这与在微博、朋友圈等开放平台公开发布信息有本质区别,不具备侵害公共秩序的特征。

其二,未造成实质危害后果,未达到“情节恶劣”标准。

 “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认定——这是法定入罪门槛,也是司法认定难点。经核查,周铁牛的言论未被大量转发,未引发线下秩序混乱,也未造成大规模负面舆情。其言行虽有不妥,但仍属于私人恩怨范畴,不应拔高认定为刑事犯罪。

????最终结果:

法院充分采纳了民知律师的辩护观点,对被告人作出从宽处理的决定。我们用专业和责任,成功守护了一个家庭的安宁。

民知律师提示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一次敲击键盘都需三思。如果您或家人正面临类似的法律困境,请相信专业的力量。





新闻推荐

recommendation

新闻推荐 

recommendation

民知 把您的需求放在首位

©2021 版权北京民知律师事务所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00000000-1号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